10月20日,我市采取双向选择和量化评价、自主选择的方式,分两轮组织军转干部选岗,完成了2017年度营职及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安置选岗定位工作。
根据军转安置政策和《濮阳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阳光安置工作细则》规定,我市积极探索人岗相适的安置措施,全面推行对口分类、公开计划、量化评价、依分排序、自主选择、指令分配的安置办法。对营职及以下和专业技术干部实行统一考试和量化考核相结合,按照量化评价综合成绩高低,依分排序,召开选岗工作会议,组织军转干部在安置计划内自主选岗。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共11个岗位纳入双向选择环节,其余的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纳入依分排序、自主选择环节选岗。通过选岗,2017年度我市25名营职以下军转干部全部选择了安置岗位。整个安置过程公开透明,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受到了军转干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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