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30日),江苏南京交管部门正式对外发布通告,自6月1日起将对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实施限制通行管理措施。届时,悬挂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在南京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
据交管部门介绍,驾驶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不得驶入此次通告发布的的禁行区域,从6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闯禁区违法行为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予以处罚。悬挂南京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等电动自行车号牌车辆,不在限行车辆范围内。
对使用伪造、变造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车架编码的,交管部门还将现场扣留车辆。除此之外,南京交管部门还将对扣留车辆进行车辆检测,对属于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车辆,还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驾驶人按照“机动车违法”条款进行处理。对于仍在销售超标电动车的企业、单位,南京交管部门将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据悉,此次限行措施的开展,将有效净化南京路面道路通行环境,从源头上治理超标电动车违法多发、事故高发的现象。(总台央视记者 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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